2026年8月24日,央视《法治在线》节目曝光了一起性质恶劣的隔空猥亵典型案件,引发全网高度关注。
一、案件核心详情
- 犯罪手法:50岁男子苏某某伪装成16岁少女,以“处闺蜜”的名义在社交媒体添加10岁女童晓棠为好友,利用未成年人对青春期的好奇心,以“姐妹私房话”为幌子逐步诱导其发送私密照片和视频,还以“我发了你也发”的话术降低孩子的防备心。
- 受害情况:除晓棠外,本案另有一名11岁未成年受害者,警方在苏某某的手机中还发现了10名高度疑似受害者的线索。
- 判决结果:4月24日,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认定苏某某犯猥亵儿童罪,结合其猥亵儿童多人的恶劣情节,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。
二、隔空猥亵的法律定义
隔空猥亵是指行为人以满足性刺激为目的,以互联网为媒介,打着“个性交友”“招募童星”等幌子,诱骗、胁迫未成年人进行“裸聊”、发送“裸照”“裸体视频”等的违法犯罪行为。
- 该行为无需身体接触,就可按猥亵儿童罪追究刑事责任,最高可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。
- 2023年全国法院审结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.1万件6.1万人,同比增长28.5%,其中隔空猥亵类案件占比逐年上升。
三、同类典型案件参考
- 男子舒某在3年时间里隔空猥亵40余名未成年人,期间无一人主动报警,直到平台后台巡查发现线索才案发,最终被顶格量刑。
- 2026年3月,抖音平台通报一起案件,嫌疑人伪装成18岁男性诱骗未成年人发送隐私视频,已被警方刑事拘留。2026年以来该平台已清理相关违规内容约40万条,封禁1030个违规账号,配合警方抓获8名涉案嫌疑人。
四、未成年人防护建议
结合你家有学龄子女的情况,这类网络侵害的隐蔽性极强,家长需重点做好以下防护:
- 密切关注孩子日常状态,若原本活泼的孩子突然变得沉默寡言,要第一时间沟通了解情况。
- 做好14岁以下儿童的电子产品使用管理,定期查看孩子的手机、电话手表内容,这属于履行法定监护职责,并非侵犯隐私。
- 用绘本、真实案例等方式给孩子做好性安全教育,明确告知孩子隐私部位不容他人触碰、拍摄,遇到索要隐私内容的要求要立刻拒绝并告知家长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