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丽水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26年6月30日发布的最新公告,丽水市部分工伤保险协议机构相关变更及新增事项如下:
- 机构名称变更
丽水市水阁卫生院(丽水市水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)正式更名为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(丽水市第三人民医院),原有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机构资格保持不变,相关工伤保险服务职能、服务范围延续执行。 - 新增定点机构
新增1家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定点协议机构:浙江省康复器材工贸有限公司,地址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湖墅南路118号,联系电话18857188761,服务有效期为2026年7月1日至2029年6月30日。 - 协议解除事项
莲都南山法敏骨伤医院于2026年1月28日起解除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,协议解除后工伤职工前往该机构就医的费用,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。
